自由日日shoot》確實存在失控司法官 常暴走應汰除

司法官亂講話受懲案例
〔記者吳政峰、王定傳/台北報導〕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趙期正開庭言語失當、讓律師深感受辱,曾任檢察官與法官的律師顏世翠直言,這種情況確實存在少部分失控的司法官身上,有的律師敢怒不敢言,有的會主張自己權利,但正本清源方式,應是司法官本身要有「自律」觀念。
正本清源 司法官須自律
顏世翠說,曾有檢察官開庭2個多小時,筆錄僅2頁,原因在於他大部分時間都在罵被告與律師;也有律師開庭提到最高法院判決時,檢察官突然暴走大罵「你要跟我講法律還差得遠」;檢察官頻打斷律師陳述,質疑律師搞不清楚他要問的命題,亦屬常見,甚至有檢察官講不過律師,就說要把對方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法官也有類似情形,曾有律師進行言詞辯論,講不到三句話就被法官打斷,之後要再陳述時,又被對方大吼「你聽不懂嗎?」另有法官用挖苦的方式,讓律師難堪。
顏世翠認為,司法官權力極大,以至於有人會錯認應以「上對下」的方式,對待律師或當事人。
她認為,偶一為之的暴走情有可原,長期的失控就是嚴重問題,司法官若不懂得自律,甚至是精神狀況出了問題,對當事人危害極大,所屬機關首長應有決心汰除不適任者,以維護司法信譽。此外,司法行政單位應開設情緒管理課程,給予長期接受負能量的司法官們一條宣洩管道。
另有律師說,法官、檢察官與律師在庭上言語交鋒,在所難免,但手握不起訴、起訴、有罪無罪的檢察官或法官,若無法理性、客觀地管控脾氣,動輒出言譏諷或羞辱,實不適任;比如前橋頭地院法官柯盛益,開庭口出「頭殼壞去」、「白癡」等離譜言詞,被判免除法官職務,是非常值得借鏡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