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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少年頭 嗆民呷「慶記」 1警緩起訴 1警不起訴

警踹少年頭緩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警踹少年頭緩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2021/09/20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國光派出所2名員警,處理無照少年駕車拒檢案,李姓警員把2名少年狠摔在地成傷,陳姓警員則出腳猛踹1名少年頭部,事後竟獲當時新北市警局長陳檡文慰勉,引發民怨;新北地檢署考量2員有悔意,且少年傷勢輕微亦已和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對少年傷害罪,給予緩起訴,並各支付10萬元處分金及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此外,案發時有住戶發現少年遭踹頭出言制止:「你們在幹什麼、在打小孩喔」,詹姓警員被控回嗆:「他拒檢耶、下來啊、請你呷慶記(台語吃子彈)!」涉恐嚇危安罪嫌。

檢方勘驗錄影後認為,詹員可能有說「就你、慶記」,但沒說「請」亦無「吃」字,被嗆的住戶及其他人都說沒聽到「請你呷慶記」,被害民眾還說,能理解員警在現場有壓力,情緒高漲、講話衝一點,不覺遭恐嚇,隔日睡醒就忘了,因此不起訴。

去年4月7日深夜11點,中和警方執行路檢,有轎車拒檢逆向行駛逃逸,經追逐在民亨街攔停,但李員卻把2名少年狠摔在地,導致受傷。

數名員警並將跪趴地上的4名少年圍住,其中1警抓扯少年頭髮,大聲喝斥:「趕時間,還是趕投胎?」其中陳姓警員出腳踹趴在地上的一名少年頭部,致他頭部及臉部紅腫瘀傷。

陳員事後雖被記2次申誡,卻也獲市警局長親自慰勉,引發民怨;綠黨為此告發警察踹少年頭部,民間司改會亦呼籲檢方主動偵查,還被害人公道。

檢方考量2警認罪有悔意,且是因追捕衝撞臨檢點的少年過於激動,致發生過當舉動,但沒有造成被害者二次傷害,且少年傷勢輕微,已和解並表達不願追究,因此同意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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