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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度臨櫃唬弄盜領》律師︰未查少女代理人身分 農會有責

高雄少女盜領男友阿嬤208萬元,警方查獲少女起出存簿等證物。(民眾提供)

高雄少女盜領男友阿嬤208萬元,警方查獲少女起出存簿等證物。(民眾提供)

2021/04/25 05:30

〔記者黃旭磊、林嘉東/綜合報導〕十七歲少女盜領光男友阿嬤帳戶內的二○八萬元,她九度臨櫃唬弄農會人員,行員沒有一次與阿嬤直接聯繫上,直到阿嬤自己發覺遭盜,全案才曝光。律師楊岡儒表示,盜領存款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竊盜及侵占罪嫌,農會銀行未查核未成年代理人身分,沒善盡民法善良管理人應盡義務,恐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曾任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蔡正傑也認為,農會沒有盡到查證義務,擅自把阿嬤存款交給少女,甚至也沒有看到阿嬤簽寫、委託少女領錢的委託書,就這樣把錢全部給了少女,實在很離譜。

蔡正傑說,依司法實務見解,農會顯有「未善盡查證」的過失,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阿嬤二○八萬元存款。若農會卸責,阿嬤可依存戶與農會的契約關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農會賠償被盜領的存款;若農會不賠,阿嬤也可向少女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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