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行述案擴大查 11監委立4案追
2021/02/20 05:30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司法院認定,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等6名前法官,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移送監察院審查。監院昨開會決議另立4案調查,除了6名前法官,「應華炒股案」與「怡安炒股案」都列入調查,共有11位監委投入。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上月底決議,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等6人有移付懲戒必要,將卷證移送監院。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指出,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任翁茂鍾或其經營公司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與翁不當往來,違失重大,委員會決議另行立案調查,由原調查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負責。
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雖未審理翁茂鍾及其相關訴訟案,但與翁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情節亦重大,委員會決議推監委張菊芳、趙永清與林郁容負責調查。
至於翁茂鍾涉入應華科技炒股案,一、二審依違反證交法將翁判8年,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僅依商業會計法輕判4月,且台中高分檢未上訴而定讞;前監委高鳳仙提出的調查報告,上屆在委員會決議不通過,但因事涉重大,本屆委員會決議續行調查,推監委林國明、張菊芳、王麗珍與蘇麗瓊負責。
翁涉及怡安公司炒股案部分,偵查期間,翁也與調查局前調查官秦台生密切接觸,委員會決議推蔡崇義、王幼玲與葉宜津負責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