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脫衣搜身》資深警官︰應是當事人誤會了
一對新人在高雄市湖內區海王星餐廳辦婚宴,12萬5千禮金遭竊,警方要求新郎、新娘等5人脫衣受檢。 (記者蘇福男攝)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高雄市湖內警方受理一起餐廳婚宴待付款遭竊案,傳出到場處理員警要求新郎、新娘等5人脫衣受檢,招致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質疑。
警官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的場所,得對合理懷疑有犯罪的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查證其身分。
一名資深警官表示,目前員警處理這類竊案,一般都會要求當事人自行打開包包受檢,不太可能要求脫衣受檢,更不可能要求脫光光受檢,應是當事人誤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