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摸胸稱消業障 女大生佛經找嘸求解
2020/06/07 05:30
校內佛學社團指導老師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就讀中部一所科技大學的「小芳」,加入校內佛學社團,該社聘請江姓男僧為指導老師,竟以幫小芳「消業障」為由對她摸胸,事後甚至跟佛學社其他學員強調,摸小芳純粹是消業障,兩名女學生認真地查閱佛經,並無摸胸可以消業障之說。台中地院審理認為江男狡辯無悔意,不宜輕縱,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
女大生失戀 比丘趁機胡來
判決指出,小芳2018年間失戀心情不好,向佛學社指導老師江姓師父哭訴,江男安慰擁抱,慫恿小芳搬來他的精舍暫住,卻趁機要小芳「陪師父睡一下」,2人出現拉扯,還好小芳妹妹來電,江男才沒有繼續下去。
不久後,江男於佛學社舉辦社員大會時,提及他有摸兩名女學生的胸,其中一人是小芳,起因是為了幫她們「消業障,向佛菩薩懺悔」。有兩名就讀同校的陳姓、李姓社團女學員,對於此說深感狐疑,社員大會結束後認真翻遍佛經,卻未見此說。
女學員傳訊息給江男稱:「佛經(戒律)上說出家比丘師父,是完全不可以碰觸異性肌膚,怎麼可以觸摸女弟子的胸部,我深感疑惑,到底佛經上所說是正確,還是師父開示為正確,請師父開示解惑,阿彌陀佛。」
強制猥褻 淫棍判2年
事發後小芳提告,江男否認犯行,也否認說過摸胸消業障。法官採認受害人與相關證人證詞,認定江男猥褻小芳,犯後飾詞卸責,依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