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6死調查報告出爐/制度凸槌 下屬扛責 議員轟柯文哲卸責
〔記者沈佩瑤、郭安家、邱俊福/台北報導〕錢櫃台北市林森店大火奪走6條人命,台北市政府調查報告昨出爐,對於懲處名單,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台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記過留用,未善盡督導責任的消防局、都發局兩位副局長,以及現場人員、稽查單位及督導等相關人員,名單將送廉政委員會,再送各單位考績委員會決定懲處程度。
黃珊珊指沒人包庇
對錢櫃大火案懲處,不少市議員砲轟,受懲者形同代罪羔羊被獵巫,督導不周最該負責的是台北市長柯文哲。消防基層替局長抱屈,表示整個事件沒有安檢不實狀況,消防設備是業者關閉,消防人員不可能時時盯著,無法規範業者的動態違規,這是制度問題,非人的問題。
消防局長 記過留用
黃珊珊說明調查報告內容,指主要是針對3月6日、3月30日、4月22日等3天稽查犯下的行政疏失,追究現場人員、幕僚單位及督導長官責任。
政務官部分,黃珊珊說,消防局長吳俊鴻提出口頭請辭,但市長柯文哲的立場是賞罰分明,吳督導不周有責,救火也有相對功勞,沒有准辭,而是記過留用;錢櫃只是個案,留用吳俊鴻是希望改善制度疏失,如整個安檢系統、救災系統的缺漏,相信吳的能力可以做好。
事務官責任,黃珊珊指現場人員稽查時,沒有如實反映狀況,可能有疏失、偷懶,但絕對沒有包庇,市府可以追究行政責任,業者的刑責則由檢察官調查。
消防、都發副局長 送考績會
她提到,稽查後應在48小時內上傳結果卻未做到,隔天也沒有彙整,依規範,現場由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都發局副局長羅世譽輪流擔任指揮官,即使沒有到場,也要指派相當層級人員前往,顯然未盡到督導責任;此外,每月提給市長的公安會報都寫「檢查合格」,也導致府級長官無法確實掌握現場情況。
被問及有多少人在懲處名單上,黃僅表示,包括3天稽查行動相關的稽查和督導人員,事務官屬公務人員,懲處由機關考績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