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一審判無罪》鑑定報告稱「辨識能力全失」 精神科醫師︰理由不夠充足
鐵警局同仁向李承翰銅雕事蹟牌獻花,場面簡單隆重。(資料照)
未說明完全喪失的前因
〔記者陳鳳麗、丁偉杰、蔡宗勳/綜合報導〕一審認定殺害鐵路警察李承翰的凶嫌,行凶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草屯療養院精神科醫師沈政男認為,嚴重思覺失調症是有可能完全喪失辨識能力,但判決書引用鑑定報告中,對「完全喪失」辨識能力的理由不夠充足,即未說明「完全喪失」的前因,以及他的被害妄想與警察、列車長的連結,未能讓人信服。
停藥2年無病識感 家人應有警覺性
沈政男表示,從新聞得知凶嫌過去有到多家精神科醫院就診紀錄,及出現症狀有2年多沒有服藥,由此可知凶嫌是思覺失調症且症狀惡化。嚴重思覺失調症患者每天處在「草木皆兵」狀態中,認為有人要害他,但列車長和鐵路警察突然出現,這2個人如何也成為妄想的加害人,精神科鑑定報告,應該要有更詳細內容,才能讓人信服。
沈政男說,鄭嫌停止服藥2年多,沒有病識感,但他犯案前會帶刀,家人應該要有警覺性,應向公衛單位反映請求協助,或向其先前就診的醫師求助,尋求讓鄭嫌就醫的方法。
嘉義地院委託台中榮總嘉義分院身心科醫師沈正哲等人對鄭嫌精神鑑定,沈正哲昨表示,鄭嫌監護5年後回來,還是有可能再犯,後續醫療體系要處理,讓鄭嫌可持續治療。沈認為只要確實治療,應可穩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