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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的復仇 出軌照氣夫 還歡迎告

示意圖。(資料照)

示意圖。(資料照)

2020/02/29 05:30

小王撇清 當她離婚 否認愛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劉姓女子與丈夫感情不睦,竟向老公坦白與林男發生性關係,並提供出軌照片等證據,供老公提告,林男辯稱劉女騙他已離婚,並否認發生性關係,但劉女的閨密作證,劉女曾說「我給老公戴了1頂綠帽子」、「有報復的快感」,她也曾警告林男,劉女是人妻,「不能動她」,台中地院認定雙方發生7次性關係,依妨害家庭罪判林男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閨密作證 曾要小王別動人妻

判決書指出,2018年間,劉女於臉書單身離婚社團認識喪偶的林男,2人從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在汽車旅館等處發生性關係,還曾一起到中國旅遊,劉女並保存旅館發票、2人相擁親吻照等證據,2019年3月把外遇一事告訴老公,再提供親吻照等證據,由老公對林男提起妨害家庭罪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劉女在臉書的單身離婚社團騙他已離婚,他也沒跟劉女發生性關係,劉女是被其丈夫威脅,才會編織謊言誣害他。

旅館發票為證 小王被判刑4月

法官卻認為,包括相擁與親吻照片,可證明2人關係親密,且旅館發票等證據,可證明2人一起投宿。另外,劉女的張姓閨密作證說,她與劉女聊天時,劉女說「有一種報復的快感」,給老公「戴了1頂綠帽子」,已跟林男發生性關係,至於林男是否知道劉女有老公?閨密則作證說,2人交往初期,她就警告林男,劉女「尚在婚姻狀態中,你千萬不可以動她」。

法官認定雙方發生7次性關係,依妨害家庭罪判林男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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