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拒司法互助 我起訴台嫌盜錶案
2020/01/18 05:30
〔記者楊政郡、林嘉東/綜合報導〕台籍男子林湯駿去年在香港強盜鐘錶行,台中地檢署偵辦期間,被害店家不配合,港方也以無法律基礎,不願提供具體證據,檢方僅有港警的傳真資料,仍全力取得被告自白及相關佐證,依強盜罪將林男起訴。
去年十月林男進入香港經典時計鐘錶行,持空氣槍劫走港幣六十九萬及三十萬元(約新台幣三八九萬元)兩只勞力士錶後逃回台灣,檢方多次去電該鐘錶行,未料店方不是掛電話、就是不接電話,FB及Email都不回應,透過律師也無法與老闆聯繫,不明原因「消極不配合」;港府則宣稱,未限制店方與台灣司法機關聯繫。
我方除注意港媒報導,初期只有去年十一月港警兩度傳真的情資,分別是請求我方調查嫌疑人身分及失物去向,以及給一份案情簡報和監視器截圖。檢方排除困難,逮捕林男聲押獲准,取得當舖業者供述「本案兩只勞力士錶是林男當的,但已賣掉」證詞,另在林男與其女友住處查扣六只名錶、名牌包、二七○萬餘元等。
檢察官張聖傳蒐證後將林男起訴,獲法官裁定續押。不過檢方也說,「情資」畢竟不等同「證據」,本案還要看法院支不支持。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指出,不管港府有沒有給予我方證據,檢警仍依刑事訴訟法蒐證,伸張我方司法主權,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