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每位小孩有平安長大機會」小燈泡母當庭落淚 要凶手判死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於法庭外受訪 。(記者塗建榮攝)
指王景玉無病識感 再犯機率高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王景玉割喉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昨言詞辯論庭,律師團稱王是精神障礙者,殺人動機和罹患思覺失調症有高度關聯,不應判死刑,「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則當庭落淚,認為行政機關仍無法提供高度社會安全防護網,並控訴王無病識感,首度表態要求判王極刑(即死刑),「讓每位小孩有平安長大機會」。
高院更一審昨以被害家屬身分,傳訊小燈泡母親、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王婉諭;王景玉庭訊對答正常,王婉諭聆聽凶手形容拿刀「切」女兒頸部等犯案行為,哽咽失聲。
檢方指控,王景玉犯案計畫縝密,僅小燈泡頸部就遭王砍殺23刀,王無差別殺害女童的犯行,符合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加上王再犯風險高,台大、榮總都鑑定王犯案時具辨識和控制能力,建議高院更審應判王死刑。
王的律師團主張,王的殺人動機和罹患思覺失調症有高度關聯,經過隔離及治療,已有明顯改善,不應判王死刑。
王婉諭發言時不斷啜泣(見圖,記者塗建榮攝),她表示相當恐懼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止再發生,以及凶嫌無法教化,加上王及其家屬缺乏病識感且對治療態度消極,因此有再度發生的高度風險,絕非被害家屬所能忍受,請求判王極刑,「我要求其他的孩子不要再遭受同樣的厄運」。此案訂1月21日上午10時宣判。
2016年3月28日上午近9時,現年36歲的王男持菜刀在台北市內湖區,隨機突襲殺害女童小燈泡,震驚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