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放手吃麵》交部:放手免罰錢 限測試場域
2019/11/30 05:3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表示,我國現行未開放任何等級的自動駕駛車輛採自動駕駛模式開車,就算是可全自動的車輛,駕駛仍需雙手握方向盤,否則都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方式駕車,處6000至2萬4000元罰鍰。
可罰6千元~2.4萬元
交通部指出,現未開放車輛可全自動駕駛,自動駕駛相關功能都屬輔助系統,若自動駕駛時發生事故責任,會依現行規定釐清事故責任歸屬,駕駛人須負起責任。
交通部指出,目前自動駕駛分為5個等級,依現行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牌照核發辦法,相關團隊要申請道路測試無人車,需符合車輛方向盤、加減速操作、行駛環境監視責任,基本上都可由系統處理的第3等級,才可依規定申請試車牌。
國內首張測試牌 9月發出
國內已於今年9月發出首張試車牌給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供該測試車在新竹市政府同意的轄管道路路線範圍內進行道路測試作業,測試期間為1年。
交通部指出,這類測試車輛經過封閉場域測試,具備可實際在道路上進行測試條件後,測試時,車內仍需有測試人員,但駕駛的雙手就可不必握緊方向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