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不一 多數警把超勤津貼當薪資
2019/11/21 05:3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警察每月最多可領到1萬7千元超勤津貼費,雖多數人早把津貼視為薪資,但不同年紀、族群或需求考量不一樣的警察,對這筆錢的態度仍有不同。
儘管不愛加班的較少數,但「合理勤休制度」有嘉惠到這些官警。一名派出所資深巡佐就說,能不加班最好,因為小孩已成家自立,家裡也還清房貸,每月薪水足夠養家活口,若每天少上4小時可多陪家人,「何必那麼累?」
有的想多陪家人
部分年輕警察想法不同,一名剛結婚生子的員警說,他當然每天要上滿12小時,多領一些超勤津貼,這筆錢對背負房貸、育兒費的他來說,是筆不小挹注,少了這一筆,經濟壓力會變得很大。
另有尚未成家的年輕警察認為,警察是危勞工作,有太多老學長身體出狀況,甚至病逝,他認為健康最重要,雖少加班少領錢,但寧可上班8小時保有生活品質,下班後還可以去運動、逛街、進修、陪家人,「做得長久、愉快更重要啊!」
一名偵查隊小隊長說,偵查隊每個小隊都是生命共同體,大家一起辦案、值班,但小隊中有人資深有人資淺,若對加班時數沒有共識,易導致偵查隊運作混亂。
許多員警希望,終極是能走向薪資常態化,因為多數人把津貼當作薪水的一部分,與其用津貼來衝高警察薪資,不如提升本俸、撤銷非專業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