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玩嗨一點助性 網購「乖乖水」險觸運毒罪
俗稱迷姦水 含二級毒品成分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33歲林男為增加閨房情趣,看到網路在販售「讓她乖乖聽話、任你擺佈…」的「乖乖水(俗稱迷姦水)」,他以2150元買1瓶,商品從香港寄出後,被海關抽驗出含有二級毒品成分3.23公克,林男被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嫌送辦;所幸他僅買1瓶,苗栗檢方認為數量小,沒有販賣、轉讓的經濟效益,日前予不起訴處分;如果林男買整打,並被認定有販賣意圖,將面臨7年以上重罪,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網路購物雖方便,但不可不慎!
如買整打 刑期7年起跳
林男在購物網站發現名叫乖乖水的商品,網頁說明具有「聽從誘惑、精神旅行、思想迷亂、讓她乖乖聽話、任你擺佈、事後無記憶」等效果,於是買1瓶。
商品由香港空運來台時在快遞貨物專區被台北關抽驗,海關發現寄件人「萊坤企業社」沒有登記,懷疑有異,通知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送驗,確認商品含二級毒品第167項的伽瑪羥基丁酸(GHB)成分,純質淨重3.23公克。
海關扣下商品,桃園市調處通知林男到案,認為涉嫌運輸二級毒品,將他移送苗栗地檢署。
林男坦承買乖乖水,卻堅決否認運毒,供稱為增加夫妻間情趣,討論後才以貨到付款下單,不清楚裡頭成分;還說,下單後覺得怪怪的,上網搜尋乖乖水資料,發現有問題,貨到時就沒有收貨。
檢方依林男所稱購物網站的網頁,發現多為販售迷幻藥物迷昏水、催情水,也有販售第三級毒品FM2等,且乖乖水是在海關抽驗發現含有毒品成分被扣,並非如林男所稱貨到未收。
檢方雖認為林男所辯難認合理,但收件人、收件電話等,都是林男本人,顯見他並無蓄意迴避、掩飾,與運毒犯罪者刻意逃避追查的作法不同,且林男僅買1瓶,含的毒品純質淨重僅3.23公克,與一般大量寄送運輸毒品以牟利情形不同,顯無販賣、轉讓情形,且他無不良前科素行,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宗豪表示,有關運輸二級毒品的認定,數量多寡為考量因素之一,但多少數量以上會被認定涉嫌,並沒有明確界值認定,還是得依事證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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