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00萬也不和解 狼師「關」定了
2018/05/03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正義伸張!從事餐飲職訓教學的彰化縣林姓男子,去年1月載熟識的18歲女學生去報名餐飲證照考試,返程卻把她載到家中掀衣舔乳,導致女學生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審理期間,林男為求緩刑而不斷請求和解,但女學生表示即使林拿出300萬元也不願和解,只盼讓林入獄,最高法院審理後,昨依強制猥褻罪將林判刑8月定讞,林確定得蹲苦窯。
判決指出,64歲林男曾當選彰化某餐飲相關協會的理事長,並在職業訓練中心開班擔任餐飲教師,班上女學員眾多,其中被害女學生和母親都與林男熟識,3人還曾一同出遊,因此案發前女學生對林男就如對家中長輩一樣敬重與信任。
去年1月間,林男載著女學生報考餐飲證照,返程藉故將女學生載回住處,趁她躺在弧型仰臥起坐板上運動、頭上腳下難以反抗之際,蹲在一旁用手撫摸其腋下,見女學生出手推擋並出聲制止,更索性側身將她壓住,並伸手拉開她的上衣、背心與胸罩襲胸、吸乳。
心理陰影 非金錢可彌補
女學生掙脫逃離後,林男要求她「不可以跟媽媽說」,但她一離開就立刻打電話向母親哭訴,母女倆報警。審理期間林男認罪,除了捐款10萬元做公益,還出示各式證照與公益照片,證明自己熱心公益、很有悔意,甚至曾拎著50萬元現金到法庭道歉,盼法官能判他緩刑或易科罰金。
但女學生為了此案情緒潰堤,甚至因壓力大而罹患精神疾病,因此當庭向法官表明拒絕道歉,就算林拿200萬、300萬元也不會和解,反對讓林緩刑。
一、二審皆認定,林男破壞女學生的信任,有損師道,且對女學生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與心理陰影,並非金錢可以彌補,將林判刑8月,林男認為量刑太重而上訴,但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