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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導是狼師 強吻女童逾3秒 判1年

新北地院合議庭他為人師表,本應為表率,卻強吻思思超過3秒,構成猥褻行為,判刑一年。(資料照)

新北地院合議庭他為人師表,本應為表率,卻強吻思思超過3秒,構成猥褻行為,判刑一年。(資料照)

2018/03/28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小三年級女學生思思(化名),前年獨自在教室時,遭54歲范姓男班導師強吻,她嚇傻且覺得老師嘴巴有異味,回家請母親聞聞:「嘴巴會不會很臭?」其母追問傻眼,范男否認犯行,新北地院合議庭不採信,斥責他為人師表,本應為表率,卻強吻思思超過3秒,構成猥褻行為,判刑一年。

檢警調查,前年5月,思思獨自在教室內補寫功課,她走到教室後方置物櫃,欲拿其他功課時,范男突然站在她後方,雙手按住思思肩膀,把她身體轉過來,強吻嘴巴約3秒。

思思不知所措,放學回家後覺得老師嘴巴有異味,請母親「聞聞嘴巴會不會很臭」,其母察覺怪異追問,全案才曝光,學校得知後將范男調離班導職務;但他辯稱,當時有其他學生在教室內,不可能做這種事。

合議庭調查,思思指述前後一致,沒有矛盾瑕疵,還說遭強吻後覺得「不舒服、我覺得有怪味道」,且經調查,除思思外,教室沒其他學生,綜合判定范男確有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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