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使用出租 啞婦房無窗可逃
2018/03/02 06:00
〔記者郭安家、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北市龍江路一棟大樓遭縱火造成死傷,台北市消防局、建管處發現,起火的二樓房戶原本使用執照是辦公室使用,但用易燃的木板隔成5間雅房,其中3間靠窗、2間未靠窗,加上樓梯間還堆雜物,而且未裝火災警報器,導致起火時住戶反應時間短,來不及逃生;建管處將要求屋主提出證明,是否為2003年11月以後依規定申請的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否則即依「建築法」違反室內裝修許可對屋主開罰6萬元。
屋主若未申請 可罰6萬
消防局指出,火警處是7層樓老舊建物,被隔出來的5間房中,有2間屬於「內封式」未靠窗房間,雖然一、二樓樓梯間有消防設備,但走道堆滿房客遺留雜物,環境不是很好,因此遭縱火後會影響逃生,尤其是2間沒窗戶的房間,消防局原本可以破窗救人,遺憾的是死者住在沒有窗戶的房間,導致逃生無門。
台北市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表示,該起火的木板隔間屋須拆除,如果要再隔間,須申請新裝修許可及裝設消防滅火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