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吸安撞死肉販 逃回家繼續吸毒
2018/01/31 06:00
辯疾病發作才吸毒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科累累的男子鄧偉成吸毒後無照開賓士車上路,遇警攔查不停,高速逃離硬闖紅燈,在新北市板橋區將蔡姓肉販撞飛,猛烈撞擊力道,活生生把蔡男的右小腿扯下,到院前死亡;闖下大禍的鄧男肇事後竟逃回家繼續吸毒;新北地院合議庭斥責鄧男無視用路人安全,依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及逃逸等罪,重判8年5個月徒刑,其中5個月得易科罰金。
有販賣毒品、搶奪、竊盜等多項前科的34歲鄧男,去年6月14日凌晨,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後,明知自己沒有駕照,仍開車上路,開賓士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民生路口時,見警方開警示燈欲攔查,竟加速往台北市方向逃竄,警方見他簡直不要命,停止追緝。
不料,鄧男因吸毒導致妄想發作,以為警方還在追,行經文化路二段與雙十路口時,高速闖紅燈,將騎機車的55歲蔡姓肉販撞死。鄧男肇事後繼續飛車逃離,把汽車丟在北市萬華區,再搭計程車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吸毒,警方隔日循線將他逮捕。
鄧男坦承犯行,他的律師主張,鄧男因疾病發作,才吸毒緩解,與一般尋求刺激不同,案發後,鄧曾想自殺負責,「其情可憫」,請求減刑。
還想抄佛經換和解
合議庭認為,依現今醫療技術,鄧男所患的疾病有藥物可控制病情,沒吸毒必要,且鄧男犯案後,友人曾勸他投案,他卻回說「出面就死了、我要執行耶、出現一輩子都在裡面了」,明顯無投案之意,加上被害者右小腿當場遭扯下,可見撞擊力道猛烈,犯罪情節嚴重,不能亂給減刑。
不准減刑 判8年5月
合議庭認為,鄧男雖提出抄寫的佛經,當庭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但並沒有取得家屬的原諒或和解、賠償,加上前科超多,素行非佳,判刑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