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小燈泡逃死 王景玉還想做精神鑑定
高院開庭審理內湖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被告王景玉出庭應訊。(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天首度開庭審理「小燈泡」命案,「小燈泡」的父母昨天並未出庭,僅王景玉和雙方律師出庭,被告王景玉當庭認罪,王的律師薛煒育聲請傳喚醫師吳建昌、看守所輔導人釋淨玄、看守所醫師施至及台大教授張文貞等人鑑定王景玉的精神狀況,希望未來能請小燈泡的父母和王的父母一同協商對話,參與「修復式司法」。
小燈泡父母的委任律師表示,會把意見帶給小燈泡父母參考,檢察官則認為本案認事用法是法官權責,沒必要傳喚釋淨玄、施至、張文貞等人;受命法官吳秋宏訂8月7日再次開庭。
34歲王景玉受精神疾病影響,自認是皇帝,須殺人以傳宗接代,去年3月28日持剁骨刀,在北市西湖國小附近,狠砍3歲女童「小燈泡」頸部23刀,使她身首異處,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士林地院痛批王景玉殺害3歲女童,手段殘忍,屬「情節最重大之罪」,迄今未見悔意,但醫師鑑定王男罹患思覺失調症,依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不得對精神病患科處死刑,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