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對嘴噴香水 酒測爆表
〔記者張瑞楨、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貴婦與朋友聚餐喝酒,開車返家途中與老婦人擦撞,她想遮掩酒駕,趁警察尚未抵達,對嘴巴猛噴香水,未料酒測值瀕臨爆表高達1.77毫克,相當於喝下超過11瓶的啤酒,黃女嚇一跳,才吞吞吐吐承認喝2至3杯啤酒,並往嘴巴噴香水想掩蓋酒味,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酒測1.77 等於灌11瓶啤酒
本案黃女朝嘴裡噴香水,是否與酒測值超標有因果關係,警方已將這瓶香水扣留,隨案移請檢方釐清。
台中市警局三分局東區分駐所本月3日凌晨3時許獲報,黃女開車於東區建成路、旱溪街口,與楊姓老婦擦撞,造成老婦輕傷。
員警抵達,見黃女配戴珠寶首飾,儼然貴婦模樣,但臉色略微紅潤,看似有喝一點酒,但沒有明顯醉酒,走路步履穩定,對答正常,黃女否認喝酒,警方依規定給她漱口與休息15分鐘後酒測,她一度嘴巴含住吹管不願吹氣,經酒測,每公升高達1.77毫克。
黃女覺得不可思議,黃女的男友質疑儀器不準,但警方檢視酒測器沒故障,黃女才吞吞吐吐說,她參加聚會喝2至3杯啤酒,車禍後擔心員警發現酒駕,一時心急,趁員警尚未抵達,拿起香水往嘴巴猛噴,想遮掩酒味,沒想到香水含有酒精,她的呼氣酒精濃度暴增。
據呼氣酒精濃度與飲酒量、體重換算表計算,體重60公斤的成年人,酒測達1.77毫克,相當於短時間喝下超過11瓶啤酒;另外,依酒精濃度與肇事率對照表,酒測1.5至2.0毫克,已達迷醉、呼吸中樞麻痺與漸進死亡狀態,無法開車且有呆滯木僵、可能昏迷現象。
不過警方認為,黃女承認酒駕,公共危險罪嫌已成立,不需要測第二次,直接將她法辦。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毒物科主任洪東榮指出,香水為溶解香料,為讓香氣揮發更透澈,通常含有酒精且酒精含量10%,酒精含量並不低。
洪東榮說,一般香水噴在皮膚表皮,酒精揮發快,但若噴進口腔這種相對密閉空間,酒精不易揮發,當然濃度極高。
醫師︰香水酒精是啤酒2倍
洪東榮表示,一般啤酒酒精含量約5到6%,香水酒精含量等於啤酒2倍,他不建議直接噴在口腔,口腔黏膜有可能受傷,噴香水掩飾喝酒會適得其反,甚至可能造成口腔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