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判死變「可教化」謝依涵改判無期
謝依涵昨未出庭聽判,但她非禁見被告,且有掌上型收音機,應已從廣播新聞中得知自己逃過死刑。(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台北報導〕犯下八里雙屍命案、歷審三度被依強盜殺人罪判死的「蛇蠍女」謝依涵,經最高法院發回要求查明有無教化可能,高等法院更二審綜合台大心理系助理教授趙儀珊、警大教授沈勝昂之前的鑑定報告,認定謝依涵「矯正、再社會化可能性高,再犯可能性低」,監所相關矯正也使她有正向改變,昨首度改判為無期徒刑;可上訴。
可教化無限放大 受害家屬好怨
死者陳進福的胞妹、妹婿出庭聆判後,哽咽痛批判決不當,指謀財害命應判死刑,「這是兩條人命啊」、「此判決對不起兄(指陳進福)、嫂(張翠萍)在天之靈」;家屬律師魏憶龍表示「遺憾法院將教化可能性無限放大」,看不出謝女有什麼悔意,將上訴最高法院。在押的謝依涵昨放棄到庭聆判。
受害家屬要上訴到底
「媽媽嘴咖啡店」的31歲前店長謝依涵,102年2月下藥迷昏79歲的富商熟客陳進福、57歲的某私立大學副教授張翠萍夫婦後殺害,運往淡水河畔紅樹林棄屍,再變裝盜領死者財物。
謝女落網後,一再自稱和陳進福有不倫戀,她想擺脫糾纏,又稱陳策劃殺張女,她順勢以「計中計」一併殺害兩人。一、二審、更一審認為謝詞不實,預謀殺人手段冷血,無教化可能,3次都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仍要求查明謝女有無教化可能、罪行是否為兩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
高院更二審由審判長林瑞斌、受命法官林孟宜、陪席法官簡志龍組成,合議庭一口氣裁准謝女律師團的多項聲請,包括由台大助理教授趙儀珊為謝女做的心理鑑定、輔導近20次的黃明鎮牧師、看守所教誨師等人,作證說明謝女輔導教化情形;檢方曾當庭表示異議,尤其認為之前法院已由警大教授沈勝昂做過鑑定,沒必要重做鑑定,但未獲採納。
合議庭僅駁回律師團聲請對死刑政策進行法律鑑定,而謝女最後辯論時,則落淚呈悔意。
更二審認定,謝女並無和陳進福不倫證據,僅有超乎好朋友間「異於尋常的往來關係」,她殺害兩夫婦的手段殘忍、冷血,已屬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
而本案先前沈勝昂教授曾鑑定認為,謝女需要深度心理治療後才可評估再犯風險,但已認為謝女有矯治可能,趙儀珊助理教授也鑑定指出,謝女經監所教化、信教,其「矯正、再社會化可能性高,再犯可能性低」,加上監所輔導教化、親友扶持,有改過遷善可能,昨改判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民事賠償部分,謝女須賠陳進福的兩個兒子、張翠萍的母親共999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