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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妻結婚31年暈船 被老夫捉姦在床

2016/12/05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陳男萬萬沒想到,結褵31年的妻子竟還會偷吃,跟小王床戰摩鐵被他捉姦活逮,憤而向2人求償500萬元,新竹地院認為2人都從事作業員,收入不高,判賠30萬元。

夫求償500萬 判賠30萬

陳男說,妻子與張男去年5月在竹北市一家汽車旅館內發生性行為1次,經他會同警方捉姦在床,新竹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各判2人徒刑2月。

陳男指出,74年結婚迄今已逾31年,育有2子,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因此蒙上無法抹滅的羞辱,造成他哀痛逾恆,迭遭親友譏笑,憤而向2人連帶求償5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以示薄懲。

陳妻坦承通姦,但表示先生求償金額過高,她所有的薪水都為家裡付出,名下並無任何財產,無力負擔。張男也說500萬元金額太高了,無法負擔。

法官認為,慰藉金的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陳妻與張男都是作業員,每月收入不高,審酌案情及2名被告的侵權情節,與陳男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等,認為應以3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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