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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堆滿房 惡意欠租反告房東

廖男欠租不搬,租屋處堆滿撿回來的報紙,簽下切結書仍拒搬,房東請人進房清理,還被廖男反告強盜。(記者王宣晴翻攝)

廖男欠租不搬,租屋處堆滿撿回來的報紙,簽下切結書仍拒搬,房東請人進房清理,還被廖男反告強盜。(記者王宣晴翻攝)

2016/10/31 06:00

〔記者王宣晴/新北報導〕廖姓男子3年前與范女在新北市蘆洲租屋同居,范女在租約去年到期時搬出,廖男以找房子為由,要求寬限搬離期限,但從今年6月起廖男積欠房租,更以租約已轉為不定期契約為由拒絕搬離,房東上個月報警入進屋查看,發現屋內堆滿比人高的報紙與紙箱,要求廖簽下本月25日搬遷的切結書,但廖期限屆期仍置之不理,房東找來清潔公司強行清理,廖竟跑到法院按鈴控告房東涉強盜,房東無奈表示:「遇到惡房客,只能自認倒楣。」

67歲陳姓房東表示,54歲范小姐在102年8月與他簽立2年租約,因范女按月匯款交租,他從未去租屋處查看,但知道范女與62歲廖男同居,范女在租約到期時先搬出,但廖男央求他再寬限搬離時間,他基於信賴原則未再度簽訂租約,一拖15個月,前10個月范女仍按月繳租,今年5月范女告知無法負擔房租,廖男從6月起既不搬走,也沒繳房租。

房東說,他多次要求廖男搬出,廖自稱法律顧問,交談間常撂法律術語,以租賃契約轉為不定期租約為由拒搬,他上月26日報警入屋查看,發現屋內堆滿紙箱、舊報紙,整間房子髒亂不堪,還發現燒報紙的痕跡,與廖男協調本月25日中午前搬走,廖男當場簽下搬遷切結書,文中白紙黑字寫明屆時房東可逕行清理屋況。

簽下切結書仍不搬

房東無奈表示,25日中午他發現屋內依舊凌亂,依約找來清潔公司處理,6輛小發財車還清不完屋內回收物,他花了3天時間才清光;沒想到廖男報警稱5萬冊藏書遭竊,警方確認是租屋糾紛後未介入,但廖男改到法院按鈴告他強盜。

房東清房 被告強盜

廖男表示,他以寫作維生,房東與范女簽下租約,房租是他們之間的事,與他無關,但房東自行換鎖,還要他簽下搬遷切結書,否則要將他價值數百萬的著作及藏書丟棄,他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簽約,目前他已經搬離該住處,並清點損失,向房東提告準強盜罪。

房客稱簽約為護百萬藏書

律師林富貴指出,房屋租賃最好公證,多數房東怕麻煩及省稅而省略,若租約到期後房客未搬離也未簽訂新約,租約將視為不定期契約,除非房客將房屋轉租、積欠租金、違反法令及租賃契約、損壞房屋且無賠償等情況,房東才可主張收回房屋終止租約,若擅自進屋清理房客物品,恐涉侵占、侵入住宅罪。

律師建議,房東應在公正第三人如警察、鄰里長前調解,雙方約定若未搬離,屋內所有物可交由房東處理;房東也可在租約到期前寄出存證信函,表明不續租,租約便不會轉為不定期契約。

廖男簽下搬遷切結書,仍未在期限內搬出。(記者王宣晴攝)

廖男簽下搬遷切結書,仍未在期限內搬出。(記者王宣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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