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愛片太模糊 告夫通姦不成

2016/09/13 06:00

妻在電腦發現性愛片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郭姓已婚男子被妻子發現電腦裡藏了14段疑似偷拍的性愛影片,郭妻據以控告丈夫與林姓、蕭姓2女通姦,郭男辯說是朋友轉寄,他非影中人,2女也否認是自己,法官勘驗發現影片拍得太爛了,不但距離遙遠,臉孔、身體特徵都沒有拍清楚,無從確定男女主角是誰,證據不足,判3人都無罪。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郭姓夫妻已結婚15年,5年前郭男參加某協會的地方分會,先後認識林女、蕭女。前年5月郭妻在與老公共用的家用電腦內,發現有個影片資料夾,內有14段性交短片,其中一部檔名是「春(化名)」,恰為林女名字,另些影片有對話提及「小蓮」(蕭女),由於郭妻也認識此2女,而影片中的男子身形與聲音很像丈夫,怒控3人妨害家庭。

身體特徵無法辨識

郭男與2女都否認自己是影中人,法官逐一勘驗影片,發現拍攝距離遙遠、燈光昏暗,影像也不清晰,只能勉強看出人物身形,但未能呈現五官、身體皮膚等細微特徵,只有幾次拍到男方側臉,與一位女主角的右半臉,法官將影片送刑事局,也無法解析分辨。法官另將影片送到調查局進行聲紋比對,也因影片的錄音品質欠佳,無從比對。

3人皆否認 全獲無罪

雖然其中一名體態較為豐腴的女主角,左手腕戴的一只綠色玉鐲,顏色與林女習慣戴的手鐲顏色相近,兩人身材也相仿,但法官認為不能光憑此就推論林女就是影中人。

而由另一段影片中的男女對話,女方說:「就是跳排舞那個。」男方說:「你是說小蓮(蕭女)嗎?」女方回「喔」,男方說:「他老公是跑船的」,女方又說:「對呀,那現在有需求。」法官從而研判,兩人是在討論另一女子,影中女就不是蕭女。法官因此認定,影片證據過於薄弱,無從認定3人通姦,全判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