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騎125追上國道 逮到BMW酒駕
騎7.5公里 下交流道巧遇逮人
〔記者余衡、游承霖/新北報導〕新北市24歲警員陳恩前晚發現BMW735駕駛曾男疑似酒駕,曾男拒檢開上國道3號,陳員硬著頭皮騎警用三陽GT125機車追上去,陳員沿國道路肩騎了7.5公里,在三鶯交流道下國道,巧遇曾男的車受困車陣,上前喝令「下車!」BMW卻失控自撞,動彈不得,曾男等車上4人見陳員準備拔槍,嚇得高舉雙手投降下車,還嘀咕「怎麼又是這個警察?」曾男酒測值0.41,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好險~ 警直呼:爆胎就糗了
土城分局警員陳恩從警3年,1年多前調往土城分局頂埔派出所,是所內取締酒駕主力,每月酒駕績效幾乎半數由他查獲。對騎機車上國道抓酒駕,他直呼「風很大、路肩很多小碎石,萬一自己爆胎就糗了!」不過土城警分局交通組長徐章哲表示,國道車速較快,對機車騎士仍屬危險,若非情況緊急宜避免騎機車追捕,應通報國道警方及鄰近轄區分局協助攔截。
長官不鼓勵 稱通報較安全
前晚7點多,陳恩獨自騎警用三陽GT125機車,巡邏經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三段、永寧路口,見黑色BMW735忽快忽慢,靠近發現駕駛曾男臉泛紅,光著上半身開車,懷疑酒駕要求停車,曾男拒檢,往土城交流道上國道逃逸。
陳恩記下車號,呼叫警力支援後,騎警用機車追趕,曾男開上國道3號,研判對方與土城有地緣關係,便騎上國道。
陳恩沿路肩行駛,受限機車性能,心想可能追不到了,但追逐7.5公里下三鶯交流道,在車陣中看到這輛BMW735,隨即上前喝令「下車!」曾男看到警察,車子失控自撞路旁人行道,右前輪爆胎,又看到陳員要拔槍了,嚇得高舉雙手下車。
曾男自稱從事粗工,與朋友烤肉,喝了幾罐啤酒,開車載妻子與2名友人返家途中遇攔查,因曾酒駕被罰款,不想荷包失血才逃逸。
土城警分局交通組長徐章哲表示,機車騎上國道,可處3000至6000元罰鍰。「交通安全規則」雖未授權警用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但該條文規定「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車可以行駛快速道路」,由於曾男酒駕開上國道,可能危及其他人車安全,應可援用「行政罰法第13條」避免自己或他人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陳員之舉不致構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