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醫赴中國殺小三 遭判11年定讞
2013/11/01 13:5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已婚的前和信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黃麟傑,因不滿中國籍二奶秦亞楠劈腿,4年他竟赴中國殺害秦女,最高法院今天宣判,依殺人罪判黃麟傑1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定讞。
42歲的黃麟傑在民國96年間赴中國開會,認識酒店服務員秦亞楠後,發生婚外情。黃指控,秦女以家用、購屋等名義向他索取約新台幣300萬元後,秦女竟還劈腿和其他男子同住。
黃麟傑心生不滿,民國98年12月間先從醫院拿取屬第四級管制藥品的麻醉劑「咪達唑崙(midazolam)」,再赴中國飯店房內,騙秦女喝下摻有麻醉劑的酒,將她綑綁先玩性虐遊戲,完事後因質疑秦女劈腿,爆發口角。
黃麟傑用枕頭將秦女悶鼻窒息,甚至還以DV錄下犯案過程,他還將曾送她的鑽戒、名錶帶走,返台後,前年1月黃麟傑被逮捕、起訴。
黃麟傑辯稱是玩性虐遊戲不慎出人命,後來分別支付秦女家屬新台幣500萬元、以及20萬人民幣,最高法院今宣判,依殺人罪判黃徒刑11年,褫奪公權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