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發快篩及N95口罩被控賄選 屏縣議員越秋女獲判無罪

選前發放快篩試劑及N95口罩給選民,屏東縣議員越秋女涉賄被訴,屏東地院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議員越秋女選前發放快篩試劑及N95口罩等防疫物資給選民,屏東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是假借捐助名義行賄賂選民之實,依違反選罷法對越秋女提起公訴,屏東地院認為檢方所提事證難認越秋女發放該物資,是出於行賄犯意,判越秋女無罪,可上訴。
檢方調查,來義鄉籍縣議員越秋女選前有系統地發放快篩試劑、N95口罩與酒精等防疫物資給選區具投票權地方社團與選民,包裝上有「越秋女關心你」字樣貼紙,或夾帶參選屏東縣議員字樣競選文宣,是假借捐助名義行賄賂選民之實,應以行賄罪起訴。
越秋女則辯稱,她是立委高金素梅的志工,高金素梅所募捐的快篩試劑及N95口罩,只要是原鄉居民都可領取用於防疫,她沒有藉發放物資的機會向選民表示要參選縣議員,發放對象也不限於選民。
屏東地院認為,該防疫物資是由高金素梅所募集、提供,被告發放物資的行為,與她擔任高金素梅助理的職務間,具有合理關聯性,快篩試劑貼有「越秋女關心您」貼紙,雖顯露有意藉此爭取民眾好感,然尚屬有意從政者對一般民眾所展露的親切、友善行為,相關收受者並未認知到「收受快篩試劑等物資」與「約使其投票」間有任何對價關係,檢方所提事證,尚難認被告發放該物資行為,是出於行賄犯意,自應為有利被告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