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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擷取5美女照AI合成性愛影像! 受害人報警提告 噁男下場曝光

    2026/06/01 09:52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外觀。(資料照)

    士林地院外觀。(資料照)

    甯姓男子平時從事影音企劃工作,但卻從臉書及Instagram等社群軟體抓取多名女性的公開合照,並利用通訊軟體Telegram的AI技術將她們「換臉」合成為全裸、性交影像,再轉給林姓男子轉貼至社群平台 X(前Twitter)。受害女性發現後報警提告,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甯男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至於林男部分,法院認定,甯男與林男就部分犯行有犯意聯絡以及行為分擔,屬於共同正犯,不過林男因為已於偵查過程中身亡,案另由新北地檢署另為不起訴處分確定。

    判決指出,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間,甯姓男子在台北市大同區住處,擷取多名被害女子的正面半身合照與全身宣傳照,隨後利用手機內的Telegram AI換臉工具,將被害女性們移花接木至全裸、或與他人性交的不實性影像上。

    完成合成以後,甯男將這些影像透過Telegram帳號傳送林姓男子。林男隨後將照片張貼至其經營的 X 帳號上,導致多名被害人的合成裸照在網路上傳播。被害女子發現後,向警方報案,由警方循線查獲甯男。

    審理期間,甯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甯男僅為滿足私慾,便擅自利用現代科技合成不實性影像並供人觀覽,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更讓5名受害女子承受極大的心理痛苦,行為實屬不該。

    法官審酌甯男過去素行良好、沒有前科,且在犯罪後態度尚佳,除積極坦承犯行外,也與其中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定他歷經此偵審程序應知警惕,因此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等罪,併處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4年,命其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扣案的犯罪手機則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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