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丹納斯颱風吹斷公園大樹枝幹毀車 聲請國賠被駁回

    2026/05/27 13:40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
    嘉義地院審理後,駁回陳男聲請國賠請求。(資料照)

    嘉義地院審理後,駁回陳男聲請國賠請求。(資料照)

    嘉義市短竹公園在去年7月丹納斯颱風來襲時吹折枝幹,毀損陳姓男子停在公園停車格的汽車,陳男對市府提告國賠23萬5000元。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法車輛受損確實是因不可抗力的颱風所致,市府在管理上已盡到應盡的維護義務,並無欠缺,因此不符合國家賠償要件,駁回請求。可上訴。

    陳男主張,短竹公園為市府設置管理的公共設施,因丹納斯颱風來襲吹折公園大樹枝幹,砸中他停放在公園旁停車格的汽車,大雨灌入車內,亦毀損導航音響設備,請求市府賠償支出汽車修復費用及設備損壞損害合計23萬5000元。

    市府指出,平時皆指派受過樹木風險評估課程的管理員按日巡查,遇有瑕疵即通報廠商改善。市府也提出廠商進場施工、工作檢查記錄,除了颱風警報停班及中秋放假等特殊日期外,其餘日期均逐日巡查並記錄,管理密度極高,未違反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判決書指出,陳男亦提出大樹斷裂處的照片,主張樹木因病弱遭吹襲斷裂,法官在言詞辯論時曾請陳男聲請鑑定,但陳男表明沒有必要,因此法院難以憑照片認定樹木染病。

    法院審酌後認為,陳男汽車受損確實是因不可抗力的颱風所致,市府在管理上已盡到應盡的維護義務,並無欠缺管理,陳男請求不符合國家賠償要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