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幫宿霧設機房詐逾百台人6千萬 首腦等15嫌移審全羈押禁見
2026/05/21 11:4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台灣四海幫海森堂分子陳麒元等17人,由台菲兩國專案人員共同押返回。(資料照)
四海幫海森堂分子陳麒元等人,涉在菲律賓宿霧地區設置詐騙機房,鎖定台灣民眾行騙,共112人受騙,詐欺金額高達6千萬餘元,台、菲警方去年5月聯手搗破該機房,逮捕陳男等17人,由於該案無菲籍犯嫌及被害人,經菲國法院結案,依違反移民法處理;我國檢警於今年1月將17人全數押返回台,並扣到陳男名下2千萬元財產,訊後全數聲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週二起訴這17人,全案昨移審,新北地院法官訊後裁定陳麒元等15人羈押禁見。
同案被告黃英皓、徐瑋杰,法官訊後諭知各10萬元交保,黃因覓保無著而收押,徐則已繳交保金獲釋。
檢警調查,陳麒元從2024年開始指揮旗下小弟在菲律賓宿霧地區設置詐騙機房,透過網路對我國被害人,以進行公益活動、感情交友等手段施詐,要求被害者將泰達幣轉至指定電子錢包,或將款項匯至指定帳戶,再轉匯一空,以此方式掩飾隱匿詐欺犯罪所得,全案被害人共112人,詐騙金額6千萬餘元。
去年5月間確認蒐證成熟後,我方派出刑事局國際科、科技犯罪防制中心科技偵查隊共7名偵查人員搭機前往宿霧,與菲國執法人員共同執行搜索,逮捕陳男與機房幹部、旗下話務等16男1女共17人。
主任檢察官劉文瀚、檢察官陳儀芳及陳佳伶,於今年1月21日,指揮刑事局國際刑警科至桃園國際機場執行拘提,經訊問後,將17人全數聲押禁見獲准,經調查後依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這17人通通起訴。
檢方並認為,陳麒元等人始終否認犯行,並進行勾串,未見悔意,犯行次數眾多,被害人人數眾多,犯罪所得金額甚高,除對陳麒元求刑25年外,旗下成員陳冠廷、李家宇、吳則旻、李思恩、蔡涵芸、唐國竣、官佳興、黃品豪長期從事詐欺犯行,求刑各20年;其餘成員鄭詔升、黃宇笙、黃少泓、陳皓群、蔡銘元、吳顧文、黃英皓,則求處10年至18年不等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