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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疑丈夫外遇侵入電腦查隱私 當離婚證據曝光慘了

    2026/04/21 06:4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沈姓婦人懷疑丈夫外遇,涉嫌侵入其電腦窺探隱私,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沈姓婦人懷疑丈夫外遇,涉嫌侵入其電腦窺探隱私,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沈姓婦人懷疑丈夫外遇,涉嫌侵入其電腦,複製他和女友出遊照片,並當做離婚官司證據,犯行因而曝光,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電腦罪,判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

    據了解,2022年7月9日至8月26日間,被告沈女因懷疑其夫劉男出軌,未經他同意或授權,無故輸入密碼登入電腦,複製資料夾內他和女性友人出遊照片。劉男原本不知情,後因雙方打離婚官司,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間,沈女拿出來當證據,始被劉男知情,並提起告訴。

    沈女辯稱,夫妻平常會共同使用筆電,劉見過她多次使用,均未反對及阻止。又說,懷疑劉外遇,才趁他洗澡或睡覺時,瀏覽及複製資料夾內電磁檔案,否認犯行。

    高雄地院認為,沈女藉口懷疑丈夫,或有調查外遇的必要,侵入電腦恣意窺探、取得非公開活動等隱私領域資料,不是法律上的正當理由,依妨害電腦罪,判處罰金10000元,她不服上訴,被高雄高分院從輕改判6千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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