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假發票幫多家企業逃稅147萬 勻開負責人「虛報進項」再吞92萬遭起訴
2026/03/18 15:15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北檢調查,蘇男虛報進項金額1852萬餘元,藉此逃漏營業稅92萬餘元,同時開立不實發票95紙,虛列銷售額達2950萬餘元,協助多家公司逃漏營業稅147萬餘元,整體逃漏與協助逃漏稅額逾240萬元。(記者劉詠韻攝)
蘇姓男子涉嫌利用公司虛開發票、製造假交易,大規模逃漏營業稅並協助他人規避稅賦。台北地檢署調查,蘇男一方面虛報進項金額1852萬餘元,藉此逃漏營業稅92萬餘元;另方面開立不實發票95紙,虛列銷售額達2950萬餘元,協助多家公司逃漏營業稅147萬餘元,整體逃漏與協助逃漏稅額逾240萬元,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蘇男明知勻開公司與華泰國際、高爾富公司並無實際交易事實,卻取得不實進項發票共42紙,充當進項憑證,虛報進項金額達1852萬餘元,藉此成功逃漏營業稅共92萬6233元,嚴重損害國家稅收公平。
此外,蘇男在無實際銷貨的情況下,以勻開公司名義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共95紙,交付予上田藥品、怡信實業、智全國際等公司。這些不實發票的銷售額總計高達2950萬9668元,幫助上述公司逃漏營業稅共計147萬5484元。
檢方偵查後認為,蘇男身為商業負責人,其行為已觸犯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詐術逃漏稅捐罪」及「幫助他人逃漏稅罪」,並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也提到,由於稅捐稽徵法於2021年曾進行修法,提高罰金刑責,經比對新舊法後,採較有利於被告的舊法裁量,但因蘇男虛開憑證與逃漏稅的犯意各別、行為互異,建請法院分併論罰,以資懲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