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製造噪音貼紙條恐嚇 女子挨告判拘役
2026/03/15 11:30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1名翁姓女子不滿程姓鄰居製造噪音叨擾,去年4月間在社區的電梯旁張貼寫有「如果妳要再這樣子下去,沒關係,我一定陪妳一起死」等字紙張,程姓鄰居看到紙條,認為生命、身體安全受到恐嚇危害報警提告,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聲請嘉義地方法院簡易判決處刑,嘉義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決翁女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翁女與程姓鄰居有社區居住糾紛,去年4月15日,翁女在社區的6樓電梯間旁張貼3、4張紙條,寫有「如果妳要再這樣子下去,沒關係,我一定陪妳一起死」、「如果妳認為拍我寫的,撕下我寫的,能告我。我給妳機會,告吧!如果妳沒辦法告我,我昨天忘了告訴妳,我還有叫人來處理了」等內容,讓程姓鄰居閱覽後心生畏怖報警提告。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翁女接續用手寫恐嚇文字紙張的方式恫嚇鄰居,是基於單一犯罪決意、各次行為獨立性薄弱,僅論1個恐嚇危害安全罪;審酌其成年且思慮成熟,卻因社區居住糾紛,恣意以張貼手寫恐嚇紙張恫嚇告訴人,造成居住安全嚴重影響,審酌其偵詢時對犯行坦承不諱,告訴人無調解意願,以及自陳的家庭經濟等情狀,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