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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佯稱「做惡夢」騙伴侶女兒陪睡! 北市男揉胸猥褻 謊言遭社工識破

    2026/02/03 11:24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A女進入房間後,阿陽強行徒手搓揉其胸部及下體得逞。(資料照)

    A女進入房間後,阿陽強行徒手搓揉其胸部及下體得逞。(資料照)

    台北市男子阿陽與女友及其未成年女兒A女(均化名)同居,前年底涉嫌在住處內,利用被害人涉世未深且同處一室的信任,謊稱「睡覺會驚醒、需要人陪」將少女誘騙進房,隨後強行搓揉受害人胸部及私密處得逞。士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認定罪證明確,依刑法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阿陽與A女的母親為同居關係,雙方具備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家庭成員關係。2023年12月間,他在自己士林區住處內,佯稱自己「睡覺會做惡夢」,要求A女到其床邊陪同。

    A女進入房間後,阿陽罔顧對方反抗意願,強行徒手搓揉其胸部及下體,最終猥褻得逞。全案經A女報警處理,由台北市士林警分局移送法辦。

    偵訊時,阿陽雖然坦承案發後曾有社工到府訪視,但矢口否認有任何猥褻行為,並辯稱當時自己在外工作、很晚才下班。

    不過,檢方依據被害人A女指控、其他證人亦供稱曾目睹阿陽要求強抱少女、拍打少女臀部,而少女與友人的Instagram對話中也提及其受害經過。另報告指出,阿陽在社工訪視時曾親口承認,案發當日確實有要求少女進房陪同睡覺。

    檢察官認為,雖然警方移送時曾提與未成年人為猥褻行為罪,但經檢方調查後認定其已違反被害人意願施暴,行為相較嚴重,故改以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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