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匹受驚嚇拋飛摔重傷 馬場判賠瑜伽女教師190萬
2025/12/27 16:3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馬匹受驚嚇遭拋飛摔成重傷,新竹地院判馬場需賠瑜伽女教師190萬。(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45歲黃姓瑜伽教師110年參加馬術課程時,因工作人員不慎驚嚇馬匹,導致暴走發狂將她拋至空中重摔,黃女全身多處骨折無法再擔任瑜伽教師,憤而向馬場求償491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馬場應負動物占有人損害賠償責任,判賠190萬元。
黃女說,110年1月前往新竹一家馬術文創園區參加騎馬教學課程,工作人員洗馬樁時與其他客人聊天,不慎將工具摔落地面發出框啷巨響,導致她所騎馬匹遭受驚嚇,因此發狂奔跳,將她拋至空中重摔落地造成氣胸血胸、右側6根肋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右肩鎖骨骨折,兩度手術專人看護2個月、休養6個月,經健保署核定為重大傷病,並須持續復健。
持有多張專業證照的黃女說,由於傷勢嚴重,縱經長時間復健,右肩功能已無法復原,再也無法從事熱愛的體能運動工作,甚至因右手不能負重、上舉角度受限,舉凡穿脫衣服、拿取東西均需家人協助,亦無法獨自開車,勞動力嚴重受損,不僅造成嚴重睡眠障礙,更長期陷入中年失業的重大恐慌,身體及心理均遭受重大打擊,備受煎熬。為此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與勞動力減損等為245萬元,並依消保法規定請求損害額一倍之懲罰性賠償金,合計491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馬場提供馬匹供黃女騎乘駕馭,因故暴走致黃女摔落,自應負動物占有人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馬場週邊設施主客觀層面、過失程度、黃女所受傷勢及相關損害等一切情況,認懲罰性賠償金以20萬元為適當,最後共判賠19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