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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慘童年!男自小遭母家暴無情施虐 法官免除扶養義務

    2025/12/12 06:5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自小遭母家暴無情施虐,法官免除扶養義務。(記者蔡彰盛攝)

    自小遭母家暴無情施虐,法官免除扶養義務。(記者蔡彰盛攝)

    悲慘人生!新竹陳姓男子自幼遭母親動輒以衣架、皮帶、鐵棍毆打,曾因母親外出失聯過久,驚動鄰里報警,出動消防車雲梯將兄弟救出,而回外婆家竟遭外公外婆趕出家門流落街頭,自力求學長大後聲請免除對母扶養義務,新竹地院判准。

    陳男說,從小母親對他及弟弟經常施以暴力,動輒以衣架、皮帶、鐵棍等器物毆打兄弟,甚至打到頭部破裂,需送醫縫合處置,並經常遭父母置之不顧,獨留於住處,亦曾因父母外出失聯過久,驚動鄰里報警,而出動消防車雲梯將兄弟救出,並由警方帶往派出所安置處理。

    他曾於某次洗澡後,因住處地面濕滑而跌倒,後腦撞擊浴室台階角落,當場大量出血,母親不僅未即送醫救治,竟要他躺在客廳木板用衛生紙止血,對幼童生命安全重大漠視,未盡照護義務情節重大。

    事後父母分居,父帶走弟後,留下母親跟他獨自生活,母親無正當工作收入,經常抽菸、飲酒,不事生產,亦未盡母職從事煮食、打掃或照顧,他年幼卻須承擔家事與自理生活,且每於學習過程稍有不符期待,即遭責打、辱罵,或強迫擦掉重寫至深夜,為其成長過程蒙上極大陰影。

    童年期間跟母親返回外祖父母家,然外祖父母對他極為排斥,動輒責打,並曾將他趕離住所,流落街頭,僅能躲藏於巷弄或車輛下避難,或由舅舅、舅媽等親屬暗中接應方得暫時棲身。母親面對此情形,並未加以阻止或保護,對他身心造成重大創傷。

    小學二年級時,與母搬遷至竹北市,當時生活極度困頓,母親手上一有錢,非但未用來照料他,反而是捐款至鄰近宮廟,他曾餓到去樓下房東經營早餐店竊取吐司果腹,致房東察覺後遭逐出。

    母親多次因家庭紛爭或經濟困窘,將他趕離住處,致他流落街頭,常翹課未去學校上學,放學後也於學校徘徊至天色昏暗方敢返家。

    母親因長期有精神疾患,遭強制就醫,出院後他與弟頻遭干擾、恐嚇,甚至需夜間輪流值守,擔憂母親深夜失控或施暴,長期處於精神高度緊繃及恐懼之中,無法正常就學或工作。

    他說自幼長年母親未盡應有照顧及扶養義務,反以暴力、不當對待、重大疏忽及遺棄等行為,致其身心受有重大損害,且成長過程中所受痛苦與影響深遠,因此聲請減輕或免除對母扶養義務。

    儘管陳母否認家暴,但祖母作證說,當時2個小孩都曾被打得頭破血流,媳婦住療養院進進出出,2個小孩沒辦法念書,進高中時她幫兄弟在外租房子居住,他們打工自己負擔學費。

    法官審酌陳母在兒子成長過程中,動輒施以肢體暴力,使兒子長期生活在家庭暴力陰影之下,造成身心極大壓力,又本身長期安置於療養中心,期間至兒子成年前,未善盡照顧之責,都有賴祖母協助及孩子自力謀生、求學,導致親子關係淡漠。如由陳男負擔對母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裁定免除。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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