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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救溺者紀念碑遭破壞 民代籲速查兇手、儘速修復

    2025/11/19 14:3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員魏嘉賢對紀念碑遭破壞表達痛心憤怒。(縣議員魏嘉賢提供)

    花蓮縣議員魏嘉賢對紀念碑遭破壞表達痛心憤怒。(縣議員魏嘉賢提供)

    花蓮市南濱抽水站附近有座救溺紀念碑是縣府在1974年設立,紀念許龍海、梁坤龍2青年捨身救溺的英勇行徑。不過近日發現,紀念碑上2青年照片遭人惡意鑿洞破壞,極不尊重死者的做法,花蓮縣議員魏嘉賢希望警方趕快找出破壞者,並完成修繕,轄區警方和鑑識人員將到場蒐證主動偵辦,以確保公共紀念空間的安全。

    縣議員魏嘉賢今在臉書寫說,「許龍海、梁坤龍兩青年紀念碑」設立源於當年連續2起不幸溺斃事件。1974年11月強烈颱風葛樂禮(GLORIA)外圍環流影響花蓮,沿岸風浪劇烈,3名國中生涉水通過自由街大排時突遭湧浪捲走;年僅 22 歲、恰在海邊散步的海軍下士許龍海見狀,立刻跳海搶救,最終不幸失蹤。

    幾天後,同地不遠處又有民眾撿拾漂流木時遭大浪捲入,17 歲少年梁坤龍為救人奮不顧身跳入海中,遭巨浪吞沒、下落不明。兩人冒險犯難、捨身取義的行為令地方深受感動,當時縣議員黃耀輝、鄧民宏、林鳳錄等人提案,建請縣政府立碑紀念,以誌其事。

    魏嘉賢說,紀念碑遭人惡意破壞,看了讓人不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3 條規定,污損公眾紀念處所或設施者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且行為人同時可能涉及刑法毀損罪,理應負起相應法律責任。紀念碑設立,除紀念義勇行為,也提醒大眾注意水域安全、重視防溺教育,因此呼籲縣府儘速查明、完成修繕,並確保公共紀念空間的安全與兩青年的尊嚴不再受侵害。

    網友痛罵行徑惡劣,一定要抓到破壞者,轄區花蓮警分局表示之前未接獲報案,今天經民代反應後,軒轅派出所會和鑑識人員到場主動偵辦、調閱錄影監視器蒐證查明。

    花蓮縣議員魏嘉賢對紀念碑遭破壞表達痛心憤怒。(縣議員魏嘉賢提供)

    花蓮縣議員魏嘉賢對紀念碑遭破壞表達痛心憤怒。(縣議員魏嘉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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