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班長命令玩手遊 義務役依抗命罪判刑5月
2025/11/08 16:4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陸軍一三七旅士兵蔡旻祐上課玩手遊拒命令,遭依抗命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陸軍步兵第一三七旅一名士兵拒絕上級命令案。30歲的蔡旻祐去年服役期間,在迫砲課程時因沉迷手機遊戲,遭上士張晉綸要求收起手機卻拒不服從,法院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第1項抗命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蔡旻祐去年12月2日上午8時30分,在步一營步二連中山室接受迫砲操作課程時,被上級張晉綸發現仍在玩手機遊戲,張上士立即命令他將手機收起準備上課,但蔡男執意繼續完成遊戲畫面,未依命令行動。單位事後依規通報,由台南憲兵隊移送偵辦。
檢方指出,軍中命令不論書面或口頭,只要屬長官職權範圍內與軍事有關的合法命令,即屬有效命令。張晉綸要求收起手機並進行迫砲課程,屬與軍事訓練直接相關的指令,蔡旻祐卻明知故違,顯示對軍紀的輕蔑態度,行為已構成抗命罪。
法院認為,蔡旻祐身為現役軍人,本應遵守軍法紀律,卻在課程中執意玩手遊,不僅損及上級領導威信,更破壞部隊紀律。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依其教育與職業背景等情,量處5月徒刑,得以每日1000元折算罰金。判決於10月23日宣示,可於送達後20日內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