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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地下匯兌一審重判 「八八會館」郭哲敏出庭辯:遭誣陷

    2025/07/16 14: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被控涉地下匯兌、洗錢等罪,一審判刑11年8月,高院今上午首度開庭,郭辯稱無罪,請求還他清白。(記者楊國文攝)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被控涉地下匯兌、洗錢等罪,一審判刑11年8月,高院今上午首度開庭,郭辯稱無罪,請求還他清白。(記者楊國文攝)

    被稱為「博弈洗錢大亨」的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遭控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35億元,及經營地下匯兌的資金流通高達新台幣218億元、獲利1.2億元,新北地院重判郭11年8月,並沒收犯罪所得,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被提訊出庭的郭哲敏做無罪答辯,未涉洗錢、地下匯兌業務,是遭人誣陷,檢方則追加起訴郭涉犯特殊洗錢罪,一審判刑太輕。

    高院今日上午提訊在押的郭哲敏出庭,郭首度以5分頭、穿著藍白拖的造型,並戴上手銬應訊。

    郭哲敏明顯有備而來,拿著答辯狀,獨自答辯約半小時。郭辯稱無罪,他是在國外經營合法的博奕事業,絕未參與任何地下匯兌行為,是因內部金錢糾紛,被聯手誣陷、檢舉,請求高院還他清白。

    郭的律師主張郭沒有逃亡之虞,先前交保期間都遵期到庭,願意配合接受電子監控及提高保證金等方式,請求具保停押。

    高檢署則追加起訴,指郭涉洗錢防制法第15條的特殊洗錢罪等罪,一審判刑太輕。庭末,法官諭知郭還押看守所。

    新北地院審理時,裁定郭2億元交保,並須配戴電子腳鐶實施科技監控。不料,郭被查出竟發生多次靠近機場、海岸線,或戴具離線、找不到人等事件,疑有逃亡之虞,再遭羈押。新北地院今年5月29日重判郭11年8月。全案上訴,高院6月16日裁定羈押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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