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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國昌質詢播偵訊「示範帶」被告發 北檢列「他字案」被告

    2025/06/20 11:2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20日在議場前受訪。(記者廖振輝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20日在議場前受訪。(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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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6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當場播放疑似檢察官偵訊京華城案錄音「示範帶」,被批「腳尾飯」翻版,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日前已在立院當場告發黃國昌,不過,有民眾早先一步告發黃國昌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檢署已依程序將黃列為「他字」案被告偵辦。

    依據民眾告發黃國昌涉犯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規定,可處5年以下徒刑;法界指出,為查明案情,檢方有必要傳喚黃國昌到庭說明該「示範帶」來源,是否加工變造而成、有無其他涉嫌人等關鍵案情。

    立委黃國昌本月16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公開播放所謂「京華城偵訊音檔」,批評檢察官的問案語氣,卻不願說明來源,未言明是正式偵訊錄音,聲稱只是「示範帶」,引發外界爭議。

    黃國昌此舉,引發法界不滿聲浪,被批評如同「腳尾飯」翻版,法務部於本月17日發出公開聲明,質疑該音檔來源,真假未辨,批評此一「公審」作法誤導視聽,有藉國會質詢干預審判中個案之虞,「對於此等不良示範,至表遺憾」。

    本月18日,立委王義川也在立院公開告發黃國昌,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將轉請相關檢察署參考。

    據了解,北檢目前尚未收到王義川告發黃國昌案件,但日前早一步接獲民眾告發黃國昌涉犯偽造文書等罪,但民眾未提供具體事證,北檢因此依程序規定先分案,將黃國昌列為「他字」案被告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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