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吃燒酒雞台中女酒測超標 2乘客連坐開罰

    女駕駛酒測值超標。(警方提供)

    女駕駛酒測值超標。(警方提供)

    2025/06/10 23:16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一名妙齡女子近日凌晨開車遇攔查,雖辯稱僅喝燒酒雞湯未飲酒,酒測值仍超標,至於同車兩名女乘客則忙著護航喊冤「抓吃火鍋的很無聊」,最後除女駕駛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兩名女乘客也被依《道交條例》連坐開罰。

    台中市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員警,當天巡經西區長春街與中美街口時,發現一輛轎車未依規定閃紅燈停讓攔查,但車門一打開,就聞到20多歲妙齡女駕駛渾身散發濃濃酒味,經酒測達0.36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女駕駛急忙辯稱,她和朋友只是到KTV吃燒酒雞火鍋,席間「喝了3、4碗湯」沒再喝酒,不料還是超標。

    女駕駛一再堅稱「只是吃火鍋」,車上兩名乘客也護航連聲稱「抓吃火鍋的很無聊」,殊不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酒駕同車乘客年滿18歲,若駕駛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同車乘客亦遭連坐處罰,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員警當場對兩名同車乘客開出罰單,另駕駛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不能安全駕駛」,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案經檢察官裁定緩起訴,仍須繳交6萬元罰金。

    第一分局長尤啟南呼籲,含酒料理如燒酒雞、薑母鴨等,雖經烹煮,酒精無法完全揮發,食用後酒測值仍可能超標,構成酒駕,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駕車,應選擇大眾運輸或計程車代步,以免觸法。如發現酒駕行為,請立即撥打110,警方將嚴正執法,確保道路安全。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同車兩名女乘客也連坐開罰。(警方提供)

    同車兩名女乘客也連坐開罰。(警方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