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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3車判刑還不怕!台中女再酒駕逆向拒測 辯喝燒酒雞恐噴21萬

楊女酒後騎機車被攔查。(民眾提供)

楊女酒後騎機車被攔查。(民眾提供)

2025/04/13 17:37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楊姓女子前年就因酒駕肇事被吊銷駕照,還因此入監服刑並罰款,但她顯然沒有得到教訓,近期再度酒後騎機車上路,因交通違規被警方攔查聞到酒味,她辯稱「剛喝了燒酒雞湯」並拒測,但連同無照騎車等一連串違規行為,也讓她因此收到罰單,總計恐噴飛超過21萬元。

台中市第一分局今天說明該起離譜的酒駕案件指出,公益所員警月初晚間巡經美村路時,攔下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騎車的楊姓女騎士(35歲),沒想到,一靠近便聞到濃濃酒味,經查楊女駕照早在2023年即因酒駕被吊銷,當時她在台北市中山區與友人飲酒,眾人狂飲6至7瓶威士忌與多罐啤酒後,酒精濃度達0.84毫克仍開車。

途中因撞擊3輛車造成多人受傷,其友黃女為助其脫罪,謊稱自己是駕駛,後經警方揭穿真相,楊女被判公共危險罪,服刑3個月並罰款3萬元,然而,時隔近2年她竟故態復萌,無照酒駕重返道路,還跨越雙黃線逆向,表示只是想去吃火鍋「補一下身子」,辯稱稍早喝的是燒酒雞湯而非酒。

楊女此次則拒絕酒精濃度測試,不僅挑戰法律,更漠視他人安全,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並移置保管其車輛。

至於楊女所犯道交條例分別為第21條第1項第4款(駕照吊銷仍駕車)罰36000元、第45條第1項第3款(逆向行駛) 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常見處罰為 1200元,以及第35條第4項(拒絕酒測)處18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兩年,車輛不得移轉,總計開罰21萬7200元。

第一分局長尤啓南表示,酒駕零容忍,無論初犯或再犯,皆須承擔嚴厲後果,呼籲民眾吸取教訓,杜絕酒後駕車,避免悲劇重演,並強調警方將持續嚴格執法,守護交通安全,盼社會共同正視酒駕問題。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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