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酒屋喝出命案感! 耍狠男逼吞「慶記」啤酒 客人急開刀取彈

台中高分院近日二審維持一審原判。(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攜帶槍彈到居酒屋喝酒,期間僅因聊天不開心情緒失控,兩度亮槍拉滑套上膛示威,甚至卸下子彈丟進啤酒杯逼1名客人喝下,客人唯恐遭不測勉強吞下去,隨即腹痛緊急開刀取出子彈,警方獲報循線逮捕林男,台中高分院近日二審維持一審原判,依槍砲、恐嚇等罪判他5年4月、4月,仍可上訴。
這起誇張的逼人吞「慶記」啤酒害開刀案件,發生在2023年7月30日凌晨4時許,檢警調查,林男當時攜帶一把改造手槍及6顆子彈,前往西區向上路一間居酒屋,原本只是喝酒閒聊,疑因為與現場顧客言語不合,情緒失控,兩度將手槍亮出放在吧檯上示威,甚至當場拉滑套上膛,讓現場眾人驚恐萬分。
最離譜的是,林男接著從彈匣中卸下3顆子彈,將其中1顆丟進啤酒杯裡,威脅在場一名男客喝下「子彈啤酒」。該名男客當時極度驚慌,擔心林男會開槍,只能勉強將子彈連同啤酒一口吞下,不久之後,他因腹部劇痛緊急送醫,經檢查發現腸胃內有異物,竟然真的是那顆子彈,醫師立即為他動刀將子彈取出。
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8月1日持搜索票前往林男住處,起出作案用的手槍與子彈,經鑑定具殺傷力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期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持槍、放子彈進酒杯,監視器畫面與醫院的X光片、手術報告證實受害人確實吞下子彈。
法院一審認為,林男是智慮成熟的成年人,臨時起意在居酒屋內持槍恐嚇,考量他坦承,已和被害人均調解、賠償,另逼客人吞子彈導致異物卡在消化道涉嫌傷害部分,被害人也撤告,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林男5年4月,併科6萬元,另依恐嚇罪判他4月,得易科罰金。
林男不服上訴,在台中高分院二審中仍辯稱「喝醉不記得事情」,否認恐嚇行為,但法官認為其說詞前後矛盾,且監視器畫面與被害人證詞可信度高,判決維持原審,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