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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爽偷吃前女友 竹科妻Google軌跡抓姦告小三求償結果曝

竹科妻指控黃姓女子介入她丈夫婚姻,導致離婚,求償120萬元,高院判黃女應賠償15萬元確定。(情境照)

竹科妻指控黃姓女子介入她丈夫婚姻,導致離婚,求償120萬元,高院判黃女應賠償15萬元確定。(情境照)

2025/03/19 20:2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謝姓女子指控,任職鴻海集團外派富士康處長的丈夫回台休假,頻繁和前女友黃女親密互動,還互傳「想你脫光光的樣子,想著怎樣把你吃掉」等曖昧簡訊;離婚後,黃女就隨前夫到派駐地同居一個月,高調曬恩愛,謝女要求黃女賠償12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黃女已侵害謝女的配偶權,判應賠償15萬元確定。

謝女提告主張,和丈夫2005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丈夫被派為鴻海集團駐外的富士康廠處長,夫妻長期分隔兩地。

謝女指控,2022年6月17日從丈夫手機內,發覺丈夫婚前的女朋友黃姓女子和丈夫曾以通訊軟體LINE相互傳送曖昧訊息,如「第一次激情」、「擁你入懷就夠了」、「想你脫光光的樣子,想著怎樣把你吃掉」、「再次進入我身體會有犯罪感」等內容,且丈夫在2022年6月1日到17日從富士康廠返台期間,竟然是第一時間傳訊給黃女稱呼「親愛的」,還直接返回黃女住處。

此外,從丈夫的Google Map行車軌跡查到兩人頻繁約會,足跡遍布北部縣市,包括吃宵夜、光顧港式小吃店,打高爾夫球、逛SOGO、好市多、到寵物店買寵物車給黃女的愛犬等,她始終被矇在鼓底。

謝女認為,黃女和丈夫有不正常男女的交往關係,是導致她們婚姻破裂的最主要原因,最後以離婚收場,甚至在2人離婚後,黃女即到前夫外派駐地同居一個月,高調曬恩愛、拍美食照、遊玩照、顯然在她和前夫還未離婚前,黃女和前夫已有非正常男女的交往關係,侵害其配偶權,使她因此罹患憂鬱症而到精神科就診長達1年多時間,要求黃女和前夫連帶賠償120萬元。

新竹地院審理時,黃女辯稱未和謝女前夫有外遇情事,謝女和前夫離婚與她無關。謝女當庭撤回對前夫的求償,要求黃女單獨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依謝女提出的大批事證,雖無法證明在謝女和前夫婚姻存續期間,黃女和謝女前夫有通姦、相姦等性行為,但依黃女2人往來頻繁、互動親密等行為,已逾越社交及友誼分際,不法侵害謝女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黃女應賠償謝女15萬元。全案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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