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摔斷手竟勒索麥當勞7060萬 前消防夫妻檔重判定讞
新北市前消防隊員的蔡一郎(見圖)、黃櫻惠夫妻檔,8年前任內時,因當時5歲的兒子在麥當勞遊戲區摔斷手臂,醫藥費僅6700元,夫妻卻向麥當勞索討7060萬元天價賠償金。(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前消防隊員的蔡一郎、黃櫻惠夫妻檔,8年前任內時,因當時5歲的兒子在麥當勞遊戲區摔斷手臂,醫藥費僅6700元,夫妻卻向麥當勞索討7060萬元天價賠償金,麥當勞不堪勒索而報案,一審依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將夫妻各判1年2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2人要索10532倍賠償金,犯後毫無悔意,改依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重判蔡男6年6月、黃女5年2月,各褫奪公權2年、1年;最高法院今駁回夫婦上訴,全案定讞。
據指出,案發後2人均被停職,不久後2人主動辭職。判決指出,2017年3月,蔡、黃2人當時任職於消防局火災預防科,5歲兒子在麥當勞受傷,遂向麥當勞索討7060萬元賠償金,麥當勞拒絕付款,2人竟藉職權調閱、蒐集麥當勞各地分店的安檢資料,並利用其消防安檢專業,判斷其違失,再向消防局、市長信箱匿名檢舉。
部分分店受檢後並未發現違規,蔡男還要求隊員重新稽查,並開立限期改善單,再由黃女以承辦人職章送陳。
夫妻經與麥當勞談判溝通、討價還價11次,夫妻自行降價為3780萬元,還要求其中880萬元以餐券折抵,麥當勞最終不堪其擾而報警。檢方依貪污罪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等罪起訴2人。
2人喊冤,辯稱是一般消費受傷糾紛的求償談判,沒有利用孩子傷勢勒索、恐嚇業者之意。一審桃園地院認為安檢並非蔡姓夫妻的業務,2人僅是蒐集安檢資料、利用其專業檢舉違失,也非實際前往安檢之人,犯行與消防職務行為無關,但確實有不法意圖,依恐嚇取財未遂論罪,夫妻各判處1年2月徒刑。
二審高院審理時,夫婦仍否認恐嚇,蔡男還說一直在等對方連繫討論,麥當勞代表律師指稱,這對夫妻扮黑臉白臉,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夫妻對話紀錄中有「我扮黑臉,幫妳規劃退休金」、「如果翻臉,讓他們(麥當勞)受重傷」,可見相當惡劣,請求重判。
高院2023年7月二審宣判,認定夫妻利用以職務之便取得的安檢資料勒索店家,並向承辦人施壓,符合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的要件,重判蔡男6年6月、黃女5年2月。
最高法院今認同二審判定,駁回夫妻上訴,全案定讞,2人近期須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