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淚哀求「饒過我」!「酒國昆凌」被富商告詐欺 和解獲輕判
有「酒國昆凌」或「小昆凌」之稱的張女,去年開記者會喊冤,但法官認定她詐欺成立,因與原告和解,輕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與上訴。(民眾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曾從事酒店公關,有「酒國昆凌」或「小昆凌」之稱的張姓女子,多年前被控行騙富商,法院輕判徒刑1年,宣告緩刑2年,但她去年又被古姓商人控告詐欺罪,去年3月她含淚開記者會,指別人只要知道她是「小昆凌」,就認為她說的話都是假的,就連台商聽到這3字就提告,對她不公平,「希望大家可以饒過我」,不過,她雖喊冤,台中地院仍認定她詐欺取財罪屬實,考量她以30萬與古男和解,輕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女曾於台中市知名的海七酒店擔任公關,因外型亮麗且長相與「昆凌」相似,而有「酒國昆凌」或「小昆凌」之稱。2013年王姓台商到酒店喝花酒,認識花名昆凌的張女(當時32歲,原為沈姓,已改為張姓),王男以每月15萬元包養,張女卻以賭博輸錢要王董幫她贏回來,如果不幫忙代償,她要回酒店重操舊業,憐香惜玉的王董遂深陷賭海,不但狂輸2700萬元,還開給張女360萬元支票,法官認為張女觸犯詐欺罪,但金額僅200萬元,其餘為王男贈與,判處張女1年徒刑,但考量她已跟王男和解,宣告緩刑2年,免除牢獄之災。
不料,事隔多年,張女又被古姓富商控告,去年(2024年)1月16日,張女透過包養網站「Sugarbook」結識古男,向古男謊稱母親住院病危需要醫療費用,導致古男受騙陷於錯誤,匯款23萬元之後,張女又於去年2月5日謊稱,租屋須支付租金及仲介費,古男又匯款15萬餘元,張女將其中5萬元儲值為美容消費,古男之後向張女索求還款未果,察覺有異而報警提告。
張女去年3月由律師陪同開記者會,她說,與46歲台商保羅(古先生),在類似「我愛紅娘」網站上認識,而非所謂的包養網站,她強調「我是想要結婚,我又沒有想要人家包養!」,她宣稱以結婚為前提,挑選經濟條件良好的對象,兩人交往大約幾個月,有正常的借貸關係約40萬元左右,她強調會償還。
張女還說,她受到之前官司影響(指詐騙王姓台商),「我沒有自我介紹叫小昆凌,對我來說那是一輩子抹不掉的痕跡,只是我沒有跟他(保羅)交代我是誰,他就覺得我在騙他,甚至告我」,「一講到小昆凌,都覺得是詐騙,覺得講的10句話有11句話是假的」,她也想要好好重新做人,「希望大家可以饒過我」。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女宣稱與古男是男女朋友,古男很快提告,她還沒找到房子,相關資料也沒有留存,她已與古男和解,本案是單純民事糾紛,請諭知無罪判決。
法官卻認為,張女的母親作證說,自己胃不好,但並無罹患胃癌病危,也沒有告訴女兒自己病重,另外,張女把古男的錢,其中5萬元挪用至美容消費,是以不實事由欺瞞古男,但考量張女已賠償古男30萬元和解,輕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