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主任強索下游廠商回扣50萬 又偽造還款證明規避公司究責
桃園地檢署因偽造文書案件,將李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李姓男子2020年間擔任1間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派住台北市的工地主任,卻要求下包廠商2度匯款50萬元給他,為了規避公司究責,又偽造他向下包廠商借款100萬元的還款證明,桃園地檢署今天(3日)偵結,已因偽造文書案件,將李男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該公司標得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迪化污水處理廠更新工程第1期後,將部分工程轉包給下游廠商,李男開口要求廠商於當年8月7日、12月16日,分別匯款50萬元給他,廠商為求工程順利、不被刁難而照做。
李男為避免該公司查出問題,廠商第2次匯款後的隔天,他就取得廠商的私人印章,並用對方的印章、蓋在電腦打字列印的「借款100萬元整,已還清」的還款證明,佯以證明他曾向下游廠商借款、並已還清。
下游廠商不滿被強索回扣,向該公司舉報李男行為後,由該公司提出告訴,經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追查,扣得還款證明書等證物,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依偽造文書罪嫌,將李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