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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政府將發食物券解救弱勢族群

內政部社會司司長黃碧霞(圖右)表示,食物券領取資格標準,只需經地方政府社工人員評估即可。(本報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內政部社會司司長黃碧霞(圖右)表示,食物券領取資格標準,只需經地方政府社工人員評估即可。(本報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1/04/14 21: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內政部將仿造國外發放食物券救助貧民方案,鼓勵地方政府推動。未來,只要符合資格的弱勢族群,就可憑食物券兌換到實質物品。

內政部自去年4月起便開始推廣「實(食)物銀行」機制,並協調各地方政府設點儲存各界捐贈物資,定期或機動發放,或以「食物券」的方式與便利商店、餐廳合作,及時幫助弱勢家庭與急難民眾。

食物券的發放,台灣已不是第1次。過去台北市政府就曾發放食物券而遭質疑圖利特定商家。未來政府研擬食物券兌換地點,內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

內政部社會司司長黃碧霞對於發放食物券對象的標準表示,只要經地方政府社工人員評估即可。目前已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等18縣市,辦理「實(食)物銀行」相關方案。另外包括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澎湖縣以及基隆市發放食物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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