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士被撞癱瘓 逆轉改判女駕駛有罪

李女駕車涉嫌貿然左轉,未禮讓直行車而撞癱騎士,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李姓女子開車行經交岔路口,涉嫌撞癱趙姓騎士,被依過失致人重傷害罪起訴後獲判無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為她轉彎未禮讓直行車,改判徒刑半年。
檢方指出,2022年3月10日下午1點多,李女駕車行經左營區自由和大中路口交岔口,與趙姓騎士發生碰撞,警方接獲報案抵達現場處理,李女自承是駕駛人,趙男經送醫急救後癱瘓,便溺無法自理,李女被依致人重傷害罪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開庭勘驗行車紀錄車和路口監視器畫面等證物,認定李女開車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反而是趙男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有超速行駛肇禍,認定李女罪證不足,檢方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再次勘驗,卻有不同的看法,雖然認為趙男沒有超速,但他未注意車前狀況,逕行進入交岔路口有過失﹔而李女則未禮讓趙先行,即貿然左轉,同樣要負過失責任,改判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