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逼男性友人脫褲 男舔拭對方生殖器被判刑6月
桃園地方法院因強制猥褻罪判處呂姓男子有期徒刑6月。(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呂姓男子透過朋友介紹認識A男,去年7月1日晚間,他約了A男到他的住處喝酒,酒酣耳熱之際,他伸手撫摸A男身體,還脅迫對方脫下褲子否則不得離開,A男才脫下褲子,呂男就伸舌頭舔舐對方生殖器,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呂男6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應向A男支付10萬元損害賠償。
判決指出,呂男認識A男後,去年7月1日晚間9點多,就要求他的友人帶A男一起到他的住處喝酒,3人一起喝到隔天凌晨,呂男的友人先被呂男要求離開後,呂男就伸手撫摸A男的身體,過程中A男雖抵抗,但呂男不理,持續撫摸對方甚至要求對方脫下褲子,A男為了脫困,依照呂男的指示脫下褲子後,呂男竟伸出舌頭舔舐A男的生殖器。
A男脫困後,向警方報案,警方逮回呂男,他坦承犯案,去年8月間被桃園地檢署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向桃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認為,呂男犯後坦承罪行,且與A男完成調解,考量呂男狀況,判處呂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支付A男10萬元。